【圆明网】山东栖霞法院七月三日对林国军、冯云学、冯翠荣、姜淑英、林国玲、孙倩静等六名法轮功学员偷偷进行非法审判,不敢通知家属和律师。家属知道消息后,非常气愤,纷纷赶到法院为亲人讨说法。
法轮功学员冯云学的家属找到刑事庭副庭长林宝华说:“我是冯云学的家属,冯云学被关了近一年,我们也没见他一面,好不容易盼到开庭,为什么不告诉?他现在什么样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林宝华说:“他现在挺好的。”冯云学家属说:“能好到哪去?俺公婆都八十多岁了,双双瘫痪在床,婆婆的两根肋骨还插在肺里,我们家大哥二哥都去世了,就剩下冯云学这一个儿子,还被你们关在看守所里,整个担子都压在我身上。老人需要侍候,我一个人忙前忙后,老人住院需要钱,我东拼西凑。你们都在天底下生活,将心比心,这些难事要摊在你身上怎么办?善有善报,你们做点好事吧!”林宝华强辩:“他的证据太多了,两三千个吊坠(护身符)。”冯云学家属说:“那算什么证据?我家冯云学以前嗜酒,学法轮功后变好了,他想让更多人学好,还犯法呀!杀人放火还要公开开庭,为什么审判学法轮功的好人不敢公开开庭呢!”林宝华理屈说:“我说了也不算,都是上边压下来的。”
法轮功学员林国军的女儿也赶到法院,找到林宝华问:“我给我爸请了律师,为什么开庭不通知我们?”林宝华说:“这样的案子可以不通知。”林国军的女儿追问:“哪一条法律规定的给法轮功(学员)开庭不通知家属,你把法律条文拿出来看看!”林宝华理屈词穷,躲起来再也不敢露面。
这件事充份说明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性,在司法界人人皆知,他们心里最清楚。对法轮功学员偷偷进行非法开庭审判,才正是他们利用中共这个邪教组织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行为。
林宝华口口声声说是上边压下来的,可是追究起责任来,作为执行者又岂能逃脱责任?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的这一条也斩断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路。每一个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官员,都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那些被利用的人早日醒悟,停止一切迫害行为,并向国际社会或当地的法轮功学员举报他人的犯罪行为,尤其是你们的上级单位和“六一零”、政法委的迫害指令,这才是最明智的自我保全之策!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山东栖霞“六一零”组织和公安伙同烟台公安,野蛮绑架了二十多名栖霞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友,并掠夺大量财物。同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北京正义律师营救自己的亲人。在事实真相面前,检察院曾两次将案卷退回公安,开庭之事曾一度被取消。但栖霞公安却拒不放人,不断捏造罪名,连续三次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五月,栖霞法院接受了这桩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有五位北京正义律师准备为六名栖霞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栖霞法院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上午偷偷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不敢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和律师。
* *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